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第一卷 第1222章 冤家宜解不宜结 (5 / 7)

作者:争渡@qimiaoUGtUK1 最后更新:2025/8/11 20:40:52
        于私,何欢还在看守所关着,等着开庭审判,而何欢又是因为宋思铭进去的,何志仁必然心存芥蒂。

        当然,宋思铭也可以像上次给城王路申请修路资金一样,直接去找市长梁秋香,让梁秋香出面和何志仁谈。

        但这样的操作,一次还行,再搞第二次的话,就显得对何志仁这个常务副市长太不尊重了。

        只会进一步加深矛盾。

        一旦日后,何志仁想方设法地去挑澜沧县,挑王寨乡,挑市文旅局的毛病,麻烦会更多。

        “还是要尽可能化解与何志仁的矛盾。”

        将这里面的逻辑梳理了一遍,宋思铭确定了“冤家宜解不宜结”的指导方针。

        而想要化解与何志仁的矛盾,何欢是关键。

        宋思铭不可能干扰检察院,法院的工作,但作为与何欢案中的受害人,却可以拿出自己的态度。

        所以,他来到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面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党组书记,院长,于和正。

        听说宋思铭要见自己,于和正大脑飞速旋转。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快捷键) <<上一章 举报纠错 回目录 回封面 下一章>> (快捷键→)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