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研究了对手和队友的投篮动向,在球出手前就把自己安排在了完美的篮板位置上。
丹尼斯拥有难以置信的篮球智商,他可以在不得分的情况下就对比赛产生巨大影响,有多少球员能做到这样?
所以,1993年夏天,当菲尔-杰克逊问我对公牛招募丹尼斯-罗德曼有什么想法时,我点了点头说,为什么不呢?
迈克尔也没有反对,他的反应和我一样,为什么不呢?
那时候巴克正日渐衰老,而霍瑞斯和迈克尔的关系越来越差,他亲口和我说他有离开的打算,我们大前锋的位置存在危机。
大前锋是篮球运动中的一个关键位置,甚至是很多比赛的胜负手所在。
我们需要一个能拿下10多个篮板球,在篮下阻挡对手攻击篮筐,并处理卡尔-马龙、查尔斯-巴克利、奥拉朱旺、阿甘等内线球员的人。
没有人比丹尼斯-罗德曼更适合这个任务了。
虽然1991年东部决赛第四场,他将我推出场外,导致我的下巴缝了六针。
但那又怎么样,我们需要冠军,需要更好的阵容。
菲尔向迈克尔和我保证,如果丹尼斯太过于分散球队注意力,球队会摆脱他,这在合同中会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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