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挨过打的就是不一样
【我第一次听到他的名字是在阿肯色上大三的时候。
他给了我希望,我意识到我不一定要上名校才能被NBA选中。
只要一个人拥有天赋和奉献精神,梦想就仍有可能实现。
丹尼斯-罗德曼,他不可思议的旅程从德州达拉斯一个贫民窟开始,到俄克拉荷马州立大学,最终进入了篮球名人堂。
他同时拥有天赋和奉献精神。
我比丹尼斯晚一年进入联盟,我们俩是对手,然后是敌人,最后是战友。
我们痛恨坏小子,他们也痛恨我们,然后我们共同痛恨开拓者和阿甘。
那时候活塞不断在季后赛击败公牛,他们的手段令人不齿,但我非常钦佩他的防守和篮板球能力。
在球离开手的一刹那,他就知道球的去向,并且能够从高五英寸,重五十镑的球员手中抢夺篮板(阿甘除外)。
那不是偶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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