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已经有了法医学,但主要是用来鉴定死者的死因是什么,有时候也会对比足迹———因为穿的鞋子还是很容易对应的。
但是指纹这东西,在雷斯垂德警督这种老派警察眼里,怕是只感觉和天方夜谭一样。
皮肤上的纹路居然能够证明谁是谁?
难道就不会有相同的纹路吗?
这东西要怎么看?怎么学?
在这个科技发展迅速的时代,警方接触新科技都是非常敏感的,就好像田园牧歌的纺织女工遭受到了自动纺织机的降维打击,却搞不清楚这玩意儿凭什么比她们纺的更快更好一样,警方对于这些千奇百怪的东西,也总是保持着怀疑的态度。
比如一桩杀人案,你就在现场找到了一枚指纹,然后按照这个指纹找到了这个人,那你要如何证明是他做的案?
像这次的盗窃案,因为一开始就怀疑是内部员工监守自盗,然后进行指纹对比,最后从那个比对了指纹的小子房间里找到了失窃的赃物,所以才会被媒体大呼小叫。
可是在雷斯垂德警督这种老派警察来看,没有指纹,他们照样可以破案!毕竟现场没有破坏的痕迹,也没有人表示有陌生人进出,那么肯定是内鬼所为。只要找到在这里工作的人,全部审讯一遍,必然能够抓到这个滑头。
所以,根本没有必要上什么指纹!
如果把指纹放到必要的侦查过程中去,那以后是不是意味着,哪怕他们找到了嫌疑人,只要对方没有指纹,就不能将其绳之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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