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里打算怎么处理?”我打听。
“案情负责人联系了张义和温淑慧,他们都表示没跟徐丽要钱,但明天会来所里报案,告徐丽涉嫌投毒罪,导致孩子的健康受到严重影响。”
“他们有所谓的录音证据。”
“没用。”
秦所长明确表态,又跟我解释了一番。
办案讲证据不假,但也要考虑取证时的情况。
酒后失言,就不能算证据。
冲动之下说出来的话,也不能认为真的做过。
只有形成完整可靠的证据链条,才能被警方采信,提交给检察院后,再决定是否批捕。
我被上了一堂法律课,学了不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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