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我消息。”
二十分钟后,刘队长打来了电话,说明情况。
报案方是平川市学成铅笔厂,天海集团曾答应给他们一笔投资,过去洽谈的正是李一夫,后来此事就不了了之。
报案方拿出的证据,是一段偷拍的视频录像。
铅笔厂的副厂长路贵发,拿出鲜艳的两捆现金,满脸堆笑地塞进李一夫的手里,桌上还摆着纸笔合同。
“刘哥,这很可能是陷害啊!再说了,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李一夫最终拿走了那笔钱。”我强调道。
“确实如此,但目前的情况,对李一夫并不利,经警那边我也无法插手。兄弟,让律师介入吧!听说他情绪很激动,咬定没拿那笔钱。”刘队长道。
“常局长那边……”
我犹豫地问。
“他说会秉公执法,不会偏袒任何一方,也建议律师介入,早点理清事实真相。”
结束通话,我便找来了秦明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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