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此之外,还有一份录音,时间足有半个小时。
我大致听了下,是李钟义跟一个女人的对话,里面不乏打情骂俏,也涉及到更改通风报信暗号,何时转钱等等。
证据确凿,李钟义完了!
但这种取证方式很成问题,法律不允许这么做。
我有些发愁,思忖道:“可惜不能直接举报,我们说不清楚证据来源。”
“也对!”
尚阳挠头笑了:“不过这事很简单,市公安局有警风警纪举报邮箱,我注册个新邮箱把材料发过去,再下载个网络电话,打给电话责令他们马上处理。”
尚阳这话说的,好像他才是上级领导,都必须听他的。
就这么干!
我点头答应下来,尚阳斗志昂扬,又把U盘给拿走了。
我的“名人”效应,持续发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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