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搜了搜琼恩的妹妹——拿菜刀攻击我的那个人——的钱包,里面有驾照,名字碰巧跟我一样。年纪只差一岁,长相和发色也很相似。
这样正好。今后,我决定要自称是“珍?格林伍德”。
车库里面有两辆车。
我选了福特的老旧皮卡车,以及KOMATSU这个牌子的轿车。
日本车虽然小,但质量好又耐用。
因为感觉会开很久,所以我选了KOMATSU的轿车。
我坐上驾驶座,离开还被绑着的约翰与四具尸体所在的屋子。
抵达洛杉矶时,我才知道三天前朔夜已经出发了。
但我并没有放弃。我也不打算回纽约。
正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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