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2章专为恶人辩护的律师4
不提“追求失败”,是因为法院不保护情感损失。
不提当事人心情,是因为起诉状最好避免情绪化的主观表述。
“附条件赠与”,是因为当事人能提供很多类似于“结婚”、“恋爱”等等确定关系的聊天记录,所以这个立案逻辑是正确的。
“欺诈性赠与”,是因为被告或许出于想收礼物或者其他原因,确实回应过当事人。
比如:
“想追到我,一束花可不够。”
“彩礼,低于二十八万我可不会嫁……”
诸如此类的聊天记录。
那都是证据。
“我的建议是,强调下当事人现目前资金困难的处境,最好详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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