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李悦没参与诈骗活动,不能算帮信罪;
二,李悦也是被骗的。
这两点就够了。
只要能证明李悦无没有犯罪事实,她就能被放出来。
更何况,舒姣手里还攥着一堆证据。
确实。
李悦并没有参与诈骗活动。
检察官也认可舒姣提交的材料,可以不起诉。
意思是:人能放,不留案底。
但李悦也确实在公司工作过,这一点毋庸置疑。虽然作用极其微小,但也能算是从犯。
所以,国家赔偿是给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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