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对当事人……对王女士造成巨大的心理创伤。”
“性质极其恶劣!”
“这已经不属于调解范畴了。”
“你们现在劝说王女士调解是什么意思?你们是在变相纵容违法!”
“我方要求依法立案查处,追究赵先生的刑事责任。否则,我方将向督查部门投诉。”
这一长串话下来,警员都有些麻了。
当事人?
我方?
哪个正常人会用这种称呼?哪个正常人会张嘴闭嘴法律条例?
得~
这还是个专业的文字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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