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了六斤虎肉的何晨终于停下,擦了满是油渍与黑灰的嘴巴,满足地呼气感叹。
当讲不讲,老虎虽然难打,但是它的味道确实不怎么样。
肉质粗糙不说,放完血,下了重料,也还是有股子酸味儿。
这个味道,别说与鹿肉比,就算是和野猪比起来,似乎都差了一些,至少,不合何晨的口味。
当然,凡是烤制出来的虎肉,何晨仍然全都吃了,没有浪费一点就是。
毕竟肉多是肉多,吃不了是吃不了,但是烤好了不吃,那就是完完全全的糟蹋食物了。
不过,这头勐虎是真的大,只怕得有将近八百斤。
何晨所吃的那六斤肉,仅仅只是削了它身上一小层而已,被他专门剔下来的肉看着几乎没少。
“噼里啪啦!”
骨头相撞的声响中,何晨将剃得干净的虎骨连同虎皮一同带上,光不留丢地朝着山坡走去。
虎皮不用说,价值非凡,而虎骨也是能够入药的贵重之物,何晨肯定要将之带回的。
如此巨大的勐虎,仅仅这一副剃净了的虎骨,都有差不多一百五十斤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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