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黄征这种“外来人员”,部队里,通常有三种地方进行安置。
一种就是他们即将下榻的招待室,
再就是机关的干部宿舍,一般是给过来探亲的干部家属准备的。
至于那些随行人员较多,甚至有警卫人员的大首长。
营区里还有常年维护,但基本不会有人居住的小公寓,用来充当他们的临时住所。
这类公寓通常会位于营区中相对偏僻的角落,毕竟,真要让大首长天天在基层官兵的眼皮子底下转悠,也不是那么回事。
开展保卫工作什么的,也不太方便。
其实按照惯例,像黄征这种带着任务下来的“钦差”,也是可以住到公寓里面的。
但惯例毕竟不是规定。
到底住在哪里,还不是常定方一句话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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