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凶手将尸体埋下容易被人发现,还是卖给几十个人容易被人发现?”
毫无疑问的是后者。
大多数用胃藏尸的,都会选择将尸体喂给野狗或是动物。
而卖给人...这就很少很少了。
若是是为了钱,又或是满足某些癖好那还好说。
可凶手定价1块钱,同时面对猪肉摊老板的扫货,对方也欣然答应,随后转身离去...这两点,便否定了癖好与钱的选项。
既不是谋杀,也不像藏尸......
那就只剩下意外死亡与仇杀了!
相比案件过程,仇杀的概率明显要更大,最起码致死原因与仇有关。
“当然,也有可能是嫌疑人脑子有问题,身边有猪的情况下,非得让人来吃。”
徐良双手一摊。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