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陆思佳特意要求的,目的就是怕她辛辛苦苦将公司发展好了,然后被公司炒了鱿鱼。
当然,若是陆思佳要提早辞职的话,相应地也要退还公司这边给她的所有工资奖金分红。
当初,两人签订合同之时,公司市值也就三千万,5%的股份也就值个150万,陈锋当然不会太在意,再加上对方坚持,要寻求安全感,陈锋也就同意了。
当时他开这家公司也只是玩玩,想要掩饰一下自己的一些非常规收入。
想着公司即使在陆思佳手里发展壮大,怎么也得两三年后了,即使壮大了,五年内最多也就一两个亿的规模。
而那时双方的劳务合同也到期了,合同期限也就五年。
但谁能想到开影视公司这么赚钱,短短两年时间,公司市值都快接近20亿了,这5%就是1个亿,尽管只是一个小目标,但绝大部分人一辈子都赚不到。
当然,现在锋芒影视的市值20亿,只是说说,并没有权威的认证,毕竟公司没上市。
但即便再缩水一些,打个折也得赔给陆思佳五千万。
这当然不是吴梦婷愿意看到的,也是非常不希望陈锋给出去的。
说实话,要陈锋一下子给出这么多钱,而且对象还是跟自己没有深入交流过的女人,又不是家人亲戚,陈锋也有些舍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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