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可以吃,麻辣兔头,手撕兔腿。”
张起灵的声音打断了白玛的思绪,而白玛也在和张起灵的相处过后迅速的找到了正确的“回答”。
“那我们去找一个能为我们做饭的饭馆好不好,顺便看看有没有别的好吃的。”
白玛笑得很温柔,看向张起灵的眼神也更加的慈爱了。
谁也不能责怪一个“小宝宝”不是。
张起灵得到了白玛的同意,将兔子的钱给了小贩。
是的,没有错,张起灵带着白玛来看这里的毛茸茸了,不是为了养它,是为了吃它。
为什么不直接去饭馆呢?
因为张起灵觉得自己挑的兔子比饭馆卖的兔子肉要紧实,吃起来口感要好。
至于饭馆的老板愿不愿意,张起灵摸了摸自己身上带着的金条和仅剩的大洋表示,没有人能拒绝一个人砸钱,如果有,那就是钱少了。
也不是很多饭馆都愿意看在钱的份上给张起灵另作的,毕竟这个口子一开,往后的人会不会有张起灵多给钱的“素质”就不一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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