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名字叫黎曼鲁斯。
年龄一百九十三岁。
家在芬里斯阿萨海姆中央山脉的狼牙堡一带。
未婚。
我为全父和人类帝国服务。
每年都要砍掉八十八亿颗异形的脑袋才能完成绩效。
我不抽烟,酒的话偶尔不喝。
每天晚上十一点准时在家里召开宴会,至少要狂欢八个小时。
期间,我一定要逼迫自己喝的伶仃烂醉,然后找茬揍翻二十个倒霉蛋,躺在他们的身上,一整个晚上都彻夜难眠。
每天都是日上三竿了也无法闭上自己的眼睛,瞳孔里面满都是疲劳和压力的血丝,在贝坦加蒙当差的时候则更是糟糕:来自于马格努斯的呻吟无人能听到,却每每都能搅得我心神不宁。
我的生理医生和心理医生都对此毫无办法:他们一致认为,我能活到现在,皆是全父在眷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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