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德鲁斯乖乖地候在桥边,他被贝孔亲自领着。
威伯特渴望一场酣畅淋漓的血战,他梦想着自己率部冲垮敌阵,在乱战中大杀四方,这种成为真男人的机会现在肯定是没有了。
至少自己打赢了蒙塔日,虽然自己人真的没有付出很多。
他率部陈列桥梁两侧,夕阳下重骑兵浑身都在反射柔和之光。
只见雷格拉夫攥住缰绳坐骑缓步走来。
贝孔轻轻踢了一脚投降的安德鲁斯,「看到了吧?那个年轻人,脑后留着高耸马尾辫的年轻人,他就是麦西亚王。」
「他?不可思议。」安德鲁斯肚子里憋着一些话,仔细看那位年轻的王居然有一些女相。
因为勃艮第人的传统妇女特别喜欢续起大辫子,她们是学习罗马妇女发式,最后大辫子如花环一般盘在后脑,发辫盘得越大越显妇女的尊贵。
要做巨大发盘的前提是大辫子,只见那位年轻国王,唯独他续着巨大马尾辫。
的确,雷格拉夫非必要不会割头发。他在尽力模仿自己的父亲,凡是知道内情的老战士也非常拥护君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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