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分罗斯骑兵转身就跑,将后背亮给敌人。
此举在过去被罗斯人当做懦夫的象征,部落时代的一些勇敢者文化,根本不适合大规模作战。
他们的身后背着标志性的大圆盾,在马鞍两侧的布袋都插着大量箭矢。
这支百人队确有一战之力,但身经百战的百夫长太清楚法兰克人的那套骑兵战术了。
角弓的有效射程有一百步,要想击穿敌人甲衣的致命射击,彼此距离就要缩减到二十步(约30米)。眼光下那些骑兵身上泛光,怎么看都是集体穿着重甲。马皮黑黢黢得,远远看去好似还有大量的皮甲(
其实的满是泥巴的马衣)。
敌人很快会通过泥淖,阻碍马蹄
的泥巴消失,人数庞大的敌军速度会更快。
看看那些敌人,清一色的举着惊人长度的矛。值此逼仄的环境下,弓骑兵如何做到机动展开?
当罗斯骑兵与敌人达到了角弓抛射可及的距离,如此距离敌人不过喘口气的功时间就能冲到。
再说,就算射击了,估计因为距离太远,破甲箭簇卡在锁甲铁环里,那杀伤相当于臭虫叮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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