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于不善大规模使用箭矢的法兰克军队,两万之箭的储备已经算是多得匪夷所思。而罗斯主力当前储备的全部箭矢、标枪,是这「小菜」的近十倍。
罗斯军善箭是因为军队有着刚好的弓,所学习的草原骑兵战术也极为讲究弓马娴熟。有快
马,有劲弓,奈何佩切涅格人长期缺乏碳钢箭簇与坚硬的橡木箭杆。
草原人制造拉距惊人的角弓有一手,他们因地理劣势而难造好箭的短板,到了罗斯军这里啥也不是。
铤装箭簇的后端如钢针一般插入橡木箭杆中,碳钢箭簇淬火后奇硬无比,听闻勃艮第军队的披甲率较高,基于这一情报,本次行动的两支骑兵队干脆全面装备破甲箭了。
阳光之下,菲斯克将硬牛皮马鞍装上自己的坐骑。
经过两个多月的完全休整,战马已被饲喂得膘肥体壮。它才安装新的蹄铁,如今浑身充斥着使不完的力道。
非常微妙的是,罗斯军所拥有的战马几乎都是母马。固然母马的冲劲、耐力都逊色于公马,但马匹一到了四月份就进入繁育期,尤其是公马,它容易变得极为暴躁,非得过了这段时间,待公马对母马毫无兴趣了一切才趋于正常。
倒是母马始终是温顺了,全队采取母马注定使得全队集体性损失一些作战实力,却能保证队伍全年保持几乎恒定的作战能力,两相取舍母马为优。
马鞍已经装好,菲斯克情不自禁好好抚摸坐骑的鬃毛。草原突厥马的鬃毛总是很长,骑兵队一如既往按照北方的习惯,战士给自己的头发梳理出奇怪辫发,给续的大胡子也扎成辫子,针对坐骑,鬃毛梳理成麻花辫也理所当然了。
「已经休息快三个月。姑娘,这一次你又可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