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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三章 红与黑之战:序幕(二合一) (2 / 9)

作者:长安宅 最后更新:2025/8/10 2:11:03
        似乎因为是沉默的氛围维持得有些久,其中一个金发碧眼的外国男子主动开口,用着有些蹩脚的东洋语打破了寂静,“古美门律师。正像我们刚才说的那样,今天我们来到这里的目的,就是希望古美门律师能替我们进行一项律师见证业务。”

        律师见证几个字回响在会客厅内。

        所谓律师见证,即是律师受当事人的委托,对律师本人亲身所见的一项具体的法律行为或者法律事实的真实性,作出证明的业务活动。简单来说,律师在这里就相当于证人一样,见证某一项事实的发生,并保证已尽律师勤勉义务的要求,对该项事实已进行了真实程度的核验。

        古美门听到这位外国男子的说法,眉头紧锁的程度又变得更深,他随即再度翘起了二郎腿:“虽然你们前来事务所要委托我进行一项律师见证业务,但现在已经过去半小时了。在这整整半个小时里面,你们都未曾对我说过,究竟需要我进行见证什么。”

        古美门非常谨慎。

        这里的谨慎自然是有他的道理。

        律师见证,相当于是律师以自己的名义为某项事实作保。

        如果不是十拿九稳的情况,一个律师绝不会轻易为当事人进行见证。

        “迫于保密的原因,我们没有办法在签署委托合同前,就透露桉件的细节。”外国男子开口道,“但是,古美门律师,请相信我们。我们没有恶意,我们不会给律师设套,让他去见证某项虚假的事实。虽然具体的情况我们不能透露,但我们仅仅只是要求您到时在具体的地点,见证在那里有着什么东西即可。这就是我们委托的全部内容。”

        “那为什么不去找公证处?”古美门将手中的雪茄灭了,再次追问道,“对于这种委托,你们找公证处不是更加便捷吗。律师见证所出具的文书,并非在法庭上就能当然地得到承认。与其来找我进行见证,不如去找公证处。”

        听到古美门的话语,那外国男子的表情也顿时变得严肃起来,“古美门律师,我们不找公证处进行公证的原因很简单,那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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