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确!
林淑芬说的一点没错!
余德盛和我相认了,我也认识了余南这个所谓的哥哥,但我们在一起真的有亲情可言吗?
这次的事情,余南迫不及待要霸占我的位置,他巴不得我早点离开盛世集团,离开他余家,因为只要我走了,那么余家的就都是他的,至于那个余晓北,在余南看来肯定要出嫁的。
余德盛是一个只看结果的人,谁的功劳大,就器重谁,之前我帮盛世集团的时候,余德盛在我面前把余南贬的一文不值,为此余南还和余德盛吵了一架。
但问题是,他们父子在一起那么多年,都互相了解彼此的秉性,而我呢,我只是刚刚和余德盛相认的那个,在他们的内心深处,我终究是个外人。
如果我不出现在魔都,那么他们一辈子都不会知道我的存在。
林淑芬说的对,他们有尊重我吗?真的把我当家人吗?如果真的是当家人,那么有必要事情做的这么绝吗?
就因为利益,就可以舍弃我的婚姻?
虽然我知道我和余家不沾边,那么柳山河肯定不会把女儿嫁给我。
既然余家的产业我有份,那我干嘛不争?就算在法律上,我也应该有我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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