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斯特恩为代表的资方认为工资帽制度被证明是一个非常好的规则设计。
它既维持了球队收支平衡,也保证了各队实力趋于平等,超级球队会越来越难产生。
以拉里-弗莱舍为代表的劳方同意工资帽制度是个很好的设计,但劳方得出了完全相反的结论。
他们认为正因为工资帽制度很好,所以它已经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使命,挽救了联盟的财务,可以被扫进历史的垃圾堆,寿终正寝了。
于是,弗莱舍为代表的球员工会在1987年9月份的接触性谈判中,抛出了三大要求:
1、彻底取消工资帽,合同无上限。
2、取消NBA选秀制度,由球队自由发掘、培养新人。
3、取消转会限制,球员可以自由加盟心仪球队,不需要和母队绑定。
这三个要求可以说是釜底抽薪一般,要把NBA联盟存在的基石给毁掉。
如果真的按照这三条建议施行,NBA将会变成类似拳击协会的组织,比如WBA、IBF、WBO等等。
这些拳击组织和拳击手之间不存在雇佣、隶属和约束的关系,只是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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