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国籍上他是个中国人,但从篮球血缘上来说,他是个地道的美国球员。
他有辉煌的高中、大学篮球经历,他的篮球成功史和美国篮球发展紧密连接在一起。
美国的球星在写自传时,都会提到自己的大学篮球经历,或者成长过程中重大的篮球事件。
论地位,大学篮球是超过职业篮球的,而且每个时代都有代表性的人物对决。
50年代韦斯特vs奥斯卡-罗伯特森,60年代贾巴尔vs海耶斯,70年代魔术师约翰逊vs拉里-伯德,80年代阿甘vs奥拉朱旺等等。
甘国阳是美国大学篮球历史浓墨重彩的一页,未来体育专栏作家在整理美国篮球历史时,一定会大书特书的章节。
而萨博尼斯呢?他是美国敌对国家的天才球员,他很厉害,会成为波特兰的篮球偶像,一个重要角色。
但他不可能像阿甘那样成为美国篮球的标志性人物,自然也不可能有诸多特权。
阿甘打架是收视率的保障,是收视率的催化剂,其他人打架只能是收视率毒药。
这就是最直接的区别,更不用说阿甘背后绑定了多少广告代言厂商,以及不小体量的政治、经济团体。
在萨博尼斯挨罚后,甘国阳还很为他鸣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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