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的时候,很多人给他起绰号,叫他“大头”,或者“懦夫”。
巴克利总是很害羞,从不和女孩说话,即使到了可以约会的年龄,他还是孤身一人。
高中时,巴克利因为篮球而受到很多女孩的欢迎,可他那时对女人没有什么兴趣。
在他十几岁的时候,巴克利已经是家里的顶梁柱,他会做家务,他非常的爱干净。
尤其作为一个男孩,他会每天把家里的房间收拾的整整齐齐,打扫的一尘不染。
他一周换两次床单,他会干除了洗碗之外的各种家务活:洗地板、刷橱柜、通水槽。
跟着他把所有的脏盘子整齐地堆放在厨房洗碗池里,在上面盖一条干净的毛巾,他的工作就完成了。
他会照顾两个弟弟(一个同父同母,一个同母异父),在母亲做两份工作精疲力竭回到家时,告知他俩不要打扰母亲。
他做过最出格的事,是披着超人一样的红色斗篷从屋顶跳下来,脸着地,浑身冒血,但没有死,而且很快恢复过来。
所以,当巴克利进入NBA,在球场上像个暴徒一样说垃圾话、打架、挥舞肘子、凶神恶煞的时候,他老妈简直不敢相信这是自己儿子。
“这不是我的宝贝查尔斯。”查茜-梅第一次看儿子的NBA直播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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