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球队输了,好像也不用太伤心。
赛季中他无法得到上场机会的他,将大部分时间消耗在了健身房。
他花很多时间和阿甘在一起健身,学习技巧,因为比赛打得少消耗的也少,所以一个赛季下来梅森肌肉长的很快,变得非常强壮。
他对肌肉和强壮有一种痴迷,他尤其痴迷于阿甘完美的肉体,在他看来阿甘的身形和肌肉比大卫-罗宾逊还要完美。
虽然罗宾逊更高,肌肉线条更出色,但罗宾逊体型过于颀长,腰太细,他适合做健美先生而不是大力士。
阿甘是真正的大力士,雄壮但不臃肿,他是NBA真正的力王,安东尼-梅森心中的赫拉克里斯。
梅森心里清楚,鲍比-贝尔曼让自己上场,就是为了帮助和保护阿甘的。
活塞那些野蛮的动作在梅森看来正合他的口味,打球我不太行,但打人?小动作?脏动作?梅森可是高手。
而且梅森心里清楚,要论这些下三滥的玩意儿,阿甘是非常厉害的,阿甘只是不屑于在正式比赛中用罢了。
当阿甘开始用下作手段时,活塞那些臭流氓们就完了!
想到这里,梅森兴奋的难以自己,他的大屁股在板凳上已经坐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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