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点他师承北卡的迪恩-史密斯,对比赛节奏有着深刻、独到的理解。
而甘国阳不同,甘国阳以纯粹的刚猛为主,一旦他打定主意要得分,手感来了是完全抵挡不住的。
他根本不需要什么节奏变化,而是一猛到底,像加满力的坦克,一直冲下去,冲到你们全灭为止。
这得益于甘国阳近乎于无限的体能,在连续高强度的对抗、冲刺中,他的无氧肌耐力达到非人的地步。
乔丹对此深有感触,运动员之所以需要良好的节奏控制,根本原因在于人的体能不是无限的。
一呼一吸之间,需要进行合理的体能分配,让自己打的更舒服,让对手打得更难受。
就像长跑,看似只是简单的比耐力和速度,实际上更是速度、节奏的比拼。
谁能控制好节奏,扰乱对手的呼吸,在最后的冲刺中就能获得胜利。
但阿甘是个例外,这家伙属于典型的跑5000米,开局就冲刺。
当你在嘲笑这家伙“这个傻叉开局就冲”的时候,到最后却发现,这家伙竟然能一冲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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