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宾逊同样是三号位,两人一对位大狗真是麻了,打不过,完全打不过,身体素质就不是一个档次的。
格伦-罗宾逊的身体在NBA中当然算不错,但和顶级相距甚远,他的速度、力量在进入联盟时都一般,不过他技术很好。
但在雄鹿混了四年,他的力量却没有太大进步,胳膊上的肌肉不够,身体厚度不行,腿也太细力量不足。
没有更强的身体素质做基础,罗宾逊一直在吃自己的技术老本,尤其是他的急停跳投。
可急停跳投这一招面对阿甘这样的高大三号位是没有用的。
当雄鹿的攻防在开拓者的重压下逐渐崩溃时,主队需要格伦-罗宾逊站出来用一对一的进球挽回局面。
可是甘国阳单防格伦-罗宾逊,送他两个正面的大帽,还有一次抢断,一次打铁。
罗宾逊连续四投不中,雄鹿队彻底崩盘,开拓者一波将分差拉开到了15分以上。
这时候,反倒是小将雷-阿伦站了出来,用突破、三分和罚球帮助雄鹿稳住局面。
但雷-阿伦的力量还是有限的,他在某个阶段可以发挥作用帮助球队,要他整场扛起产量翻盘,他的能力还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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