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多年下来,甘国阳不断的进步,他在中锋位置上其实很早就接近天花板了,不然也不会1986年新秀赛季第二年就夺冠。
后面那么多年,他不是竖着长而是横着长,不断丰富自己的技能和位置能力,把自己的技能库越打越多,接着又越打越少,达到大巧不工的境界。
复出之后,他从越打越少,又变得越打越多,到这个赛季,彻底进入了从心所欲不逾矩的境界。
也就说在球场上,他想怎么打就怎么打,想去哪个位置打就能去哪个位置打,想打谁就打谁。
他和那种所谓“五个位置都能打”的吹嘘式宣传完全不同,比如魔术师约翰逊号称可以从一号打到五,1980年总决赛代替贾巴尔出任中锋拿下总冠军,获得FMVP更是成为NBA的传奇美谈。
但真正了解事实就会知道,约翰逊只是代替贾巴尔在中圈跳球而已,他在场上还是出任控球后卫,而不是中锋。
而且约翰逊如果打二号位和三号位,他的无球移动和接球投射是不合格的,这两个位置他并不能很好的胜任。
让他打中锋,他的身高和体重也无法和真正的中锋对抗,只能偶尔客串一下而已。
甘国阳不一样,到1998年,他在技术、体能上完全可以胜任任何一个位置。
中锋、大前锋自不必说,一号位的角色甘国阳经常客串,1992年总决赛是他的经典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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