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丹特的大剑一样,他们也是雇佣兵,但你最好别招惹他们那是个百人团,从上到下足足两三百人,光是能全副武装上战场的战士就有上百人,他们可不是农民兵,每个都跟丹特的大剑一样,是专业杀手。”
“他们只接打仗的活计或者王室商人的特许生意,连男爵都高看他们一眼。”
“鲜血鸣笛,百人团?”
泰尔斯一惊,看着鲜血鸣笛的那几人,有些理解那种惊人的杀气和威胁感是从哪里来的了。
“从丹特的大剑到鲜血鸣笛,他们之所以都聚集在这里……”泰尔斯若有所思:“所以,荒漠周边,这地方确实是雇佣兵的天堂?”
“天堂?”
坦帕微微一顿。
“曾经是。”
“差不多二三十年前吧,当我还是个年轻蠢蛋,膝盖也没有中箭的时候,”老板叹气道:“那才是雇佣兵的黄金年代呢星辰的军队安分守己,荒漠部落们自有原则,络绎不绝的商人,寻找宝藏的冒险者,精明的赏金猎人,艰苦传教的祭祀,大家都在这里寻找机会。”
“而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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