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前,十五年前。”毛利嘴里低声念叨的同时,还在努力调动着自己的回忆。
好在终有所得,他兴奋道,“我想起来了,是不是那起在背上用刀刻字母的案件?”
“没错。”目暮点了点头,继续对陆仁解释道:“凶手是先用电击枪电晕被害人,用刀将其杀害后,还要在其背部刻上英文字母。由于我们对外隐瞒了字母的存在,所以这种手法基本不可能模仿作案。”
这个小日本玩的倒还挺花里胡哨。
陆仁接着问道:“除此之外呢,凶手还有没有其他特征?”
“那个犯人喜欢用口哨哼一首曲子。”
“可警视长……”毛利犯难道,“这都过去二十年了,犯人不太可能还喜欢那首歌吧?”
“不,这个可能性其实很高。”陆仁这次赞同松本清长的说法,并给出了相应的解释,“凶手在二十年前的连续两起杀人案中,使用了相同的手法。”
“五年后,在武士刀被夺走的情况下,他换了一把刀后还坚持使用同一种杀人手法。这种行为除了可以看做是对警方的挑衅外,还能侧面反应出,凶手很可能是一个极为循规蹈矩则守旧的人。”
“没错,我们警方也是同样这样认为的。”松本清长犹豫片刻,说出了一个猜测,“而且我们猜测凶手用口哨哼的那首歌,对他而言有特殊的含义。”
“特殊含义?什么含义,那首歌是什么?”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