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仁翻开小本本,上面记录着本间恭太先前的证词。
他一个人跑来唱歌,是因为他所在的公司近期要举办歌唱比赛。他怕唱的不好被众人嘲笑,所以想自己一个人先练习一下。而且为了防止撞见相熟的人,他还特意选择了这个离公司特别远的KTV。
这个理由乍一看也没什么不对。
可要再结合他抽的这半包烟,就显得很有问题了。
一个特意大老远赶来练歌的人,结果定了包厢,什么都没干就是在包厢里抽了半包烟?
总不能是叼着烟唱歌,抽一口唱一句吧。
这一反常的情况,倒是可以用烟瘾突然犯了来解释。
再或者——他短时间大量抽烟是为了缓解自己紧张的情绪。
至于为什么会紧张,原因显而易见。
这人很可能就是凶手。
一是他的所能支配的作案时间本来就是最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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