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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零四章 必要之恶 (31 / 38)

作者:滾.滾 最后更新:2025/6/29 16:39:04
        那个案件中,凶手同样是利用磁带来犯案。

        当然,这个案子因为陆仁的干预,实际上并没有发生。

        现在看来貌似也是。

        这样的话案子就简单多了。

        虽说死者是被毒杀的,凶手属于预谋杀人,不管是抽磁带还是收磁带,他肯定都有戴的手套,磁带上不会有他的指纹。

        但指纹并不是唯一的定罪证据。

        需要证明的并不是磁带上没有凶手的指纹。因为就算有其实也无所谓。

        磁带本就是他自己的东西。

        能将其定罪的其实是,磁带上有一些不属于他的痕迹。

        通过磁带实现这一密室手法理论上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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