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因为这个原因,这种代言的费用会高出不少。
有些代言合作是没有排他性的,纯粹就是艺人提供几张照片,让别人把自己的头像印到商品上,那种价格会低许多,纯粹捞一把快钱。
不过那种代言李洛不想谈,很容易把个人价值砸烂。
其它的条款。
大差不差就是这些东西。
和拍戏时的辛苦比起来,这种工作量简直就是相当于捡钱。
事实上也是。
后世有些拍戏都拍不上的港片角色演员,凭借着早年间的情怀,只是去酒吧卖唱、参加开幕仪式等等,一年下来都能赚得盆满钵满。
代言、商演算得上艺人来钱最快的两个活动。
之所以选择鞍踏。
李洛其实也有他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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