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少龙会签订一份为期五年的合约,前三年会效力皇家马德里,第四年开始效力曼城。
这对皇家马德里有利。
所以皇家马德里的出资也会比曼城多,双方会按照‘2比1’的比例进行出资,效力俱乐部负责支付甄少龙的薪资,另外,效力皇家马德里期间,皇家马德里有关甄少龙运营的商业收入利润,会分成百分之三十分成给曼城俱乐部。
协议还有一些特殊条款,比如,曼城拥有‘全权购买资格’,只要甄少龙为皇家马德里效力满一年,曼城就可以支付转会过程中,皇家马德里投入的资金,来购买甄少龙全部的所有权,到时候甄少龙自然也就成为了曼城球员。
如果曼城没有使用特殊条款,甄少龙就会在皇马效力三个赛季,随后到曼城效力两个赛季。
这份合作协议照顾了双方俱乐部。
曼城只需要出资三分之一的比例,就可以买下甄少龙未来两个赛季的所有权,他们也拥有和甄少龙续签合约的权利,同时担负的风险也不小,比如,甄少龙到皇马表现直线下滑,中途出现什么意外情况,曼城的投入也就打了水漂。
皇马也满意了。
皇马出自三分之二就让甄少龙来效力三个赛季,经济上来讲风险是非常大的,因为甄少龙表现非常好的情况下,三个赛季也很难帮助皇马赚回投入的本钱,但皇家马德里,或者说弗洛伦蒂诺,考虑的可不仅仅是经济问题,他甚至都不需要考虑经济,皇马是会员制俱乐部,不用为股东的赚钱负责,只要能打出好成绩就可以了。
甄少龙的转会也是‘政-治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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