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已经离婚的陆有礼,郭阿珍这小两口,居然复婚了。
时间好巧,就是昨天下午。
也就是说,昨天上午刚在派出所调解室里面调解完,亲眼目睹自己的母亲和对方母亲大打出手,双方辱骂,抓脸,薅头发,喜提24小时拘留后。
嘿,小两口居然就想通了。
出了派出所左转,直接去民政局,把婚给复了。
不对,这不皆大欢喜吗?
好消息啊。
若这小两口不离婚了,那这丢失的2万多块钱,岂不就不用再争执到底归哪一方,由哪一方来签这个字,领这个钱?
反正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嘛。
有道理。
确实很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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