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小时候,大人们就会经常告诫,夏天的时候,在大树底下纳凉,一定要记得,小心被毛毛虫落在了身上,要是穿了长袖的话就好一点,没有穿长袖,那么恭喜你,先尽量不要乱拍打,最好是能轻轻把它抖动掉,而要是一不小心,被它的毛毛粘在了身上,千万不可抓挠或乱摸,否则会越发严重,身体局部就会出现极痒的红疹,且会快速扩散,痒不堪言,严重时红疹还会形成水疱。
陆阳小时候就遭过这个罪。
以至于到现在都还记忆犹新,下意识的就想用手去抓这个落在肩膀上的毛毛虫,因为实在是害怕,它会爬到自己的脖子上去,这要是待会儿脖子上沾染了它的毛毛。
那可就惨了。
两害相权取其轻,陆阳宁愿自己待会儿手吃点亏,手痒一下,哪怕是长水泡泡,也不愿意自己的脖子上面长出忒多的红疹,甚至长出水泡泡。
到时候,是挠还是不挠?
一旦挠了,皮肤溃烂起来,基本上就是别想到时间内好了,偏偏这大夏天的,又没个立体的衣服能遮挡一下。
还咋见人?
陆阳也是要面子的。
相比较,手上起点红疹,长点水泡泡,除了是一样的骚痒以外,一点都不会影响到自己的社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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