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年签订长期供货合同。
这是陆阳将提出的三个条件,前两个条件,都是在替第三个条件服务,是第三个条件能够达成的基础,只有接受了它们的厂家,才能有资格获得陆阳手里的常年订单。
陆阳当然希望这个厂会是国营棉纺织厂。
毕竟这里面有自己的老熟人,蒙叔叔,还有聂叔叔,前两次也合作的很愉快。
可是这个厂它毕竟也不是聂叔叔的,更不是蒙叔叔的,而是国家的,里面的错综复杂,不是一句两句就能说的清,涉及百万以上的大订单,陆阳还偏偏要求提供账期,没有魄力的领导,不敢担责的领导,得过且过的领导,拒绝的可能性极大。
别看国营老棉纺织厂坏账呆账极多。
但那都是兄弟企业赊的账。
是国家欠国家。
追究不到他们这些厂领导。
涉及到私人,在这个改革开放的初期,和国营大厂做生意,尤其还不是沿海地区,是改革开放的春风还没有吹透的内陆官僚主义作风严重的地区,得过且过,少做少错,不做不错,多做多错,这样的思潮之下,想要赊它的账,像其他国营厂一样在它这里获得账期,怕不得要难于登天。
陆阳这是要吃第一口螃蟹啊!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