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直有些诧异地看了看眼前的同学,有些惊讶于为什么会有美利坚人来俄罗斯留学。
不过眼下并不是一个很好的交谈时机,接下来的时间里郑直侧倚在角落的墙壁上,
听着听着郑直乐了,现在这个班的平均水平还不如他没有得到系统之前自学的水平高,得亏是斯维特拉娜允许他一周只来上一次课,不然天天坐在班里读6个小时的幼儿教材,他非退学不可。
直到下课的时候郑直才知道眼前的约翰是为了来俄罗斯学计算机,理由是因为在美国上大学需要付的学费他需要还40年才有可能还得清。
“这还是在我毕业以后能进谷歌、脸书这样的大公司的基础上,”约翰说这些的时候一脸气愤,“为什么我不花十分之一甚至更少的钱来这里呢?”
好吧,郑直听完以后耸了耸肩,似乎是一个非常合理的回答。
“郑直,你的俄语真好啊,”旁边一个小胖子也凑了过来,有些羡慕地说道,“不知道我什么时候能学到跟你一样。”
大概.......20年吧。
郑直没有把这句心里话说出口。
这个男生叫做李启胜,跟郑直一样来读本科的。
“你来俄罗斯多久了?”他颇有些好奇地看着郑直,“有没有认识这边的毛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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