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治理机构设立与职能明确
为支撑新董事会结构的高效运作,公司设立并完善以下核心治理机构,明确其职能与组成:
1.战略与投资委员会(Strategy&Imentittee-IRB)
定位:公司最高战略决策与投资评审机构。
组成:由全体董事组成。当值轮值董事长担任主任。
主要职责:
审议并批准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SP)、年度业务规划(BP)及重大技术方向。
审批重大资本开支项目、并购、剥离、合资及战略性投资项目。
评估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及地缘政治风险,指导公司应对策略。
监督公司整体经营绩效与战略目标的达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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