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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4章 离婚的必要性 (3 / 7)

作者:梁帮主 最后更新:2025/10/14 1:22:00
        “沈老板有千万资产,如果他不和杨秀玉办理离婚手续,等他死了,杨秀玉就可以带着孩子,来继承他沈家的资产,名正言顺,因为他们没离婚,还是合法夫妻,孩子就有继承权。”

        “只有离了婚,有了离婚文件,杨秀玉和沈家才能扯清关系,她再想继承沈家的财产,是不可能了。”

        刀子哥笑道:

        “估计这一会儿,整个威海城,都知道了杨秀玉串通她表哥,给沈长胜戴绿帽子,试图让他们的孩子,继承沈家的财产,就算没有离婚文件,就算沈长胜死了,他的财产,也不会论到杨秀玉和她的孩子吧?”

        孙兴摇摇头,说道:

        “刀子,人情是人情,法律是法律,在人情上,杨秀玉和她的孩子,不应该继承沈家的财产,但只要他们没办理离婚,在法律上,她和孩子就有继承权,只要她能找个好律师,就算官司打到烟台,打到省城,都有继承权。”

        刀子哥笑道:

        “真麻烦,一刀杀了不就完了,你们非要留着那坏娘们的命,不知道以后又去祸害谁了。”

        孙兴道:

        “以后的事,咱们就管不着了,反正她肯定不会留在威海。”

        “对了,沈老板让我邀请你俩,晚上一起吃饭,他要感激咱们为他女儿报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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